第1條 (條款適用)

  1. 本條款適用於本公司與會員之間使用本服務相關之一切關係。本服務相關之本公司規定使用規則亦構成本條款一部分,作為一體適用之條款。該規則與本條款內容不同時,優先適用該規則。
  2. 本條款規定在使用契約生效之日,本服務相關會員與本公司之間所有合意事項,除本條款另有規定外,與本服務相關之合意事項、申請等與本條款內容不同時,優先適用本條款內容。但本公司與會員之間,作為優先於本條款而另行書面合意之情形,優先適用該合意內容。

第2條 (定義)

本條款中用語定義如下。

    (1) 「本服務」是指本公司提供名為「Good Smile Company 官方網站」之服務(不論理由為何,服務名稱或內容發生變更時包括該變更後服務)。

    (2) 「使用契約」是指依據本條款在本公司與會員之間簽訂使用本服務相關契約。

    (3) 「會員」是指與本公司簽訂使用契約,具有使用本服務資格之個人或法人。

    (4) 「反社會勢力等」是指黑道組織、黑道組織成員、右翼團體、反社會勢力等符合此條件者。

    (5) 「智慧財產權等」是指專利權、實用新型權、設計權、積體電路佈局權、商標權、著作權(包括日本著作權法第27條及第28條規定之權利)以及專門技術(包括接受智慧財產權之權利)。

第3條 (本公司通知)

  1. 本公司告知會員本服務相關通知,原則上刊載於本公司規定網站或向註冊信箱發送電子郵件,這些通知效力自本公司網站刊載或發送該通知起生效。
  2. 本公司使用前項規定通知外之通知方式時,該通知效力自經送達會員所需合理時間起生效。
  3. 前兩項規定之通知效力,不論會員是否實際收到或已看到該通知,均視為生效。

第4條 (註冊)

  1. 希望使用本服務之使用者(以下簡稱「希望註冊者」)同意遵守本條款,並使用本公司規定方式向本公司提供本公司規定資料(以下簡稱「註冊資料」),可以向本公司申請註冊使用本服務。申請時不得使用特殊符號、舊漢字、羅馬數字等。如註冊內容中含有上述文字,本公司將進行變更。
  2. 本公司依據本公司標準,判斷已依據前項進行註冊申請之希望註冊者(以下簡稱「申請註冊者」)可否註冊,本公司批准註冊後會通知申請註冊者。本公司發出本項通知後,申請註冊者之會員註冊即告完成。
  3. 前項規定註冊完成時,會員與本公司之間使用契約生效,會員可以依本條款使用本服務。
  4. 申請註冊者符合以下各款任一事由之情形,本公司有權拒絕註冊及再註冊之申請,並無義務公開拒絕理由。

      (1) 向本公司所提供全部或部分註冊資料中有虛假、誤記或遺漏之情形

      (2) 未成年人、成年被監護人、被保佐人或被輔助人,未經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保佐人或輔助人同意之情形

      (3) 本公司判斷為反社會勢力等,或提供資金或其他行為協助反社會勢力等維持、營運或經營,以及意圖與反社會勢力等進行交流或參與之情形

      (4) 本公司判斷為過去曾違反本條款或與本公司間契約者或其相關人員之情形

      (5) 除上述之外,本公司判斷為註冊不當之情形

第5條 (本服務內容)

會員透過本服務可使用服務之內容、規格、提供條件等詳情,遵照本公司規定。

第6條 (ID及密碼管理)

  1. 會員應自行負責妥善管理和保管本服務相關ID及密碼,不得讓第三人使用,或轉讓、出借、過戶、買賣等。
  2. 請定期更改密碼,避免他人盜用等,由會員本人負責管理。
  3. 由於ID或密碼管理不當、使用錯誤、第三人使用等而產生損失之相關責任由會員自行承擔。

第7條 (變更)

  1. 會員變更姓名、住址、電話、電子信箱等註冊資料時,應按照本公司規定方式將該變更事項迅速通知本公司。
  2. 除第21條第5項之情形外,本公司對於因未通知前項規定之通知內容而造成損失概不負責。另外,即使已通知,在通知前已申請之交易仍會依據通知前資料進行處理,請註意。

第8條 (會員資料處理)

  1. 關於本公司對會員資料之處理,另行依據本公司隱私權政策 (https://www.goodsmile.com/zh/privacy-policy) 之規定,會員同意隱私權政策即視為同意本公司處理會員資料。
  2. 本公司有權使用會員提供給本公司之資料、資訊等,用於為會員提供服務、改善服務內容、促進服務利用、開發新服務、確保服務全面順利運營等。
  3. 本公司可以將會員提供給本公司之資料、資訊等作為不特定個人形式之統計資料,由本公司考量進行利用及公開。
  4. 本公司可以透過電子雜誌等方式向會員提供資訊(包括廣告)。會員若不希望提供類似資訊,可按照本公司規定方式通知拒收旨意,則會停止提供資訊。但若是提供本服務運營所需資訊,則不會因會員之希望而停止。

第9條 (買賣契約生效等)

  1. 會員使用本服務,可以按照本公司規定方式申請購買商品。本公司透過本服務從會員處收到商品訂單資訊,郵出商品時,該商品買賣契約及其他契約(以下簡稱「買賣契約」)生效。本公司向會員郵寄商品時,會向註冊信箱通知訂單內容。
  2. 本公司即使收到商品訂單資訊,也有可能出現拒絕訂單之情形。
  3. 因系統故障等原因,本公司未收到會員所發出訂單資訊時,買賣契約申請並未生效。
  4. 會員是未成年人,購買商品之相關申請,需經法定代理人等同意。
  5. 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不受理因會員原因撤回商品購買之申請。
  6. 本服務依您所居住國家或地區,商品存貨及銷售價格可能不同。敬請諒解。
  7. 會員依各國稅法自行繳納因本服務或買賣契約而應繳之稅金、關稅、增值稅或類似稅等其他國家徵收之手續費。本公司代會員繳納這些稅金之情形,可以向會員請款該稅金相當金額。

第10條 (支付方式)

  1. 會員應在本公司規定支付方式中自行選擇支付方式,並支付購買商品之貨款。
  2. 會員在本公司規定期限內未支付商品等貨款時,應向本公司支付逾期利息(年利率14.6%)。

第11條 (商品配送)

  1. 本公司在買賣契約生效時,將按照本公司規定方式發貨商品。由會員承擔本公司規定運費。
  2. 商品送達視配送地區,交通狀況,存貨狀況等情形,可能會有延遲。敬請諒解。
  3. 會員拒收或不能接受已發貨商品時,本公司可以採取解除買賣契約等適當措施。這種情形下,由會員承擔本公司配送所產生配送費及其他費用。
  4. 本公司對於會員拒收或不能接受之商品,保管一定期間後可以進行廢棄或其他處理。

第12條 (商品退貨等)

會員如發現購買商品(包裝箱除外)有問題或收到不同商品,在商品送達後,可按照本公司規定方式提出申請,要求對商品進行退貨或換貨。

第13條 (禁止事項)

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禁止會員有符合以下各款中任一行為。

    (1) 違反法令或本條款、本服務相關註意事項及其他本公司規定事項之行為

    (2) 侵害本公司、其他會員或其他第三人智慧財產權等名譽權或其他權利或利益之行為(包括直接或間接引起此類侵權之行為)

    (3) 可能對青少年身心產生不良影響之行為,其他違反公序良俗之行為

    (4) 犯罪行為相關之行為

    (5) 超過商品頁面等記載條件、限制進行購買之行為

    (6) 因會員原因取消訂單或故意退貨,或干擾交涉行為

    (7) 給其他會員及其他第三人等帶來麻煩或不愉快之行為

    (8) 填寫虛假資料之行為

    (9) 發送或寫入電腦病毒等有害電腦程式、郵件等行為

    (10) 冒充他人或用他人帳號使用本服務之行為

    (11) 非法造訪本公司伺服器及其他電腦之行為

    (12) 對本公司所提供軟體等系統進行逆向工程等解析行為

    (13) 將密碼借給或轉讓給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共用之行為

    (14) 非法註冊信箱或密碼、建立多個賬號之行為

    (15) 非法註冊信用卡等電子支付服務資料之行為

    (16) 可能妨礙本服務運營之行為

    (17) 其他本公司判斷不恰當之行為

第14條 (退會)

若會員希望退會,請會員本人辦理退會手續。辦理完本公司規定退會手續後,註銷會員,使用契約終止。但在退會時,若對本公司仍有債務,會員應償本公司之所有債務失去預期效益,必須立即向本公司償還全部債務。

第15條 (註銷註冊等)

  1. 本公司判斷會員符合以下各款任一事由之情形,恕不事先通知或催告,依本公司判斷,可以對該會員採取暫時停止使用本服務,註銷會員,解除與會員間使用契約或買賣契約,或停止以後一切交易和應對等適當措施。

      (1) 違反本條款任一條款之情形。

      (2) 不同意本條款之內容而使用本服務之情形。

      (3) 符合第13條(禁止事項)各款之情形。

      (4) 符合第4條第4項各款之情形。

      (5) 使用本服務時,不遵從本公司指示之情形。

      (6) 支付停止或不能支付,或主張開始辦理破產手續、開始辦理民事再生手續、開始辦理公司更生手續、開始辦理特別清算或類似手續之情形。

      (7) 6個月以上未使用本服務之情形。

      (8) 本公司判斷無法構築、改善、維持交易所需信賴關係之情形。

      (9) 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手段無法與會員取得聯繫之情形。

      (10) 本公司判斷為會員資質不夠之情形。

  2. 由於本公司採取前項措施,會員因不能使用本服務而對會員或第三人造成損失,除第21條第5項外,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16條 (停止服務等)

本公司發現符合以下各項任一情形,可以在不事先通知會員之情況下停止提供全部或部分本服務。

    (1) 本服務需進行系統定期維護和緊急維護之情形

    (2) 因電腦、通訊線路等故障、誤操作、過度集中造訪、非法造訪、駭客等原因無法運營本服務之情形

    (3) 因地震、落雷、火災、風災、水災、停電、天地異變、疫病、第三人干擾行為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服務運營困難之情形

    (4) 其他本公司判斷需要停止系統之情形

第17條 (服務變更·廢止)

依本公司判斷,可以在不事先通知之情形下,適當變更、廢止全部或部分本服務。

第18條 (會員責任)

  1. 會員對使用本服務及使用本服務所做之行為及其結果承擔一切責任。
  2. 會員因使用本服務對本公司、其他會員或第三人造成損失時,應自負責任並賠償所造成損失費用。

第19條 (權利歸屬)

本公司網站及與本服務相關智慧財產權等全部歸屬於本公司或本公司授權方,基於本條款允許使用本服務,並不意味著允許使用本公司網站或本服務相關之本公司或本公司授權方之智慧財產權等。

第20條 (損失賠償責任)

  1. 會員違反本條款,給本公司造成損失或賠償費用時,會員應承擔本公司所蒙受損失及所賠償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通常損失、特別損失、訴訟費、律師費、恢復信賴所需費用等。本條中相同)之賠償義務。
  2. 除前項外,由於會員之行為,本公司受第三人請求不得不承擔損失賠償及其他支出或費用之情形,本公司可以向會員請求本公司所蒙受損失及所賠償一切費用。

第21條 (擔保否認及免責)

  1. 本公司關於本服務或本服務之商品,對於是否符合會員之特定目的,具有期待之效果、商品價值、準確性、實用性,對未成年人無害,會員使用本服務符合適用會員之法令或行業團體內部規則等,可持續使用、維護註冊資料等資料,不發生故障等,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明示或暗示)。
  2. 本服務或本公司網站相關會員與其他會員或第三人之間發生之交易、聯繫、糾紛等,應由會員自行負責解決。
  3. 除本條第5項外,會員因違反本條款所造成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4. 除下項情形外,對因本服務而給會員造成之一切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5. 本公司與會員之間使用本服務相關契約或買賣契約,符合消費者契約法中消費者契約之情形,不適用本條款中完全免除本公司損失賠償責任之規定。這種情形下,會員由於本公司不履行債務或非法行為等而發生損失時,本公司對會員直接產生且通常現實損失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對附帶損失、間接損失、特別損失、將來損失及所失利益造成之損失,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但對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不在此限。

第22條 (契約中地位轉讓等)

  1. 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會員對於使用契約或買賣契約中之地位或基於本條款之權利或義務,不能向第三人進行轉讓、轉移、擔保等處理。
  2. 本公司將本服務相關業務轉讓給其他公司時,可以將伴隨該業務轉讓之使用契約及買賣契約上之地位,基於本條款之權利及義務以及會員註冊資料等顧客資料轉讓給該業務轉讓之受讓人,會員閱讀本項內容即視為已事先同意該轉讓事宜。本項規定之業務轉讓不僅包括通常業務轉讓,亦包括公司分割等業務轉移等所有情形。

第23條 (可分離性)

本條款中任一條款或部分內容即使被有管轄權之法院判定為違法、無效或不能執行,也不會影響本條款剩餘部分之有效性,對於被判定為違法、無效或不能執行之條款或部分內容,用最接近該條款或部分內容之有效條款替換無效條款或部分內容並適用,或添加合理解釋並適用,使其成為最接近該條款或部分內容之有效規定。

第24條 (本條款修訂)

本公司可以任意修訂本條款,本公司也可以制定本條款之補充條款(以下簡稱「補充條款」)。本條款之修訂或補充,將修訂版本條款或補充條款在本公司規定網站上公示時(但本公司指定變更生效時為該時間點)生效。該變更或補充生效後,會員使用本服務或在本公司規定期間內未辦理退會手續,即視為會員同意該變更內容。

第25條 (準據法、管轄法院)

  1. 本條款、使用契約及買賣契約之準據法適用日本法。
  2. 關於本條款、使用契約或買賣契約引發或相關之一切糾紛,東京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第26條(語言)

本條款以日文,英文及中文三種文字書寫,如有疑義,以日文版本為準。英,中文僅供參考。